不过,别看他们两个人的级别差距那么大,就觉得他们两个的权力差距也很大,绝对不是这样的,因为这里的话,考虑到检察长的权责对等制度下,他们的权力是一样的,只不过是大小问题,他们管省一级和管市一级的检察院,权力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,不过,区别在于省检察院领导全省检察院,但是,请注意,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制。原本是充满期待去观剧的,没想到看了更新的剧集之后,大失所望。潘粤明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哪有警察局长的刚正形象?自己的哥哥是涉案企业的老总,警察回避制度可以没有,潘照样主办此案;其还可以编造理由长押邱建设超48小时,甚至让手下上小私刑,还可以去省厅公事加塞,入室殴打自媒体人,将举报信给被举报人看,甚至证物都能私自偷拿给嫌疑犯……好家伙,这是警察局长还是黑社会老大?为办案不择手段?建议本剧改名“消失的法规”得了,全是槽点,无力再追,只想知道大结局后这剧能得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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